事实证明,宋三嫂真的会忘。
不。
她压根就没记着。
自己吃的是家里养的鸡,是公中的东西,跟大伯哥有关系吗?
隔天在饭桌上边喝着那用鸡骨头二次熬出来的汤时就提出要宋时还她一家衣裳的事来。
她这么一提,二房也想起了。
卧槽这两天顾着养伤跟吃鸡,竟然忘干净了。
宋时就一句话,“先把这些年吃了劳资打的野味都吐出来,再来说衣衫的事。”
两家又扯公中。
宋时:“那行吧。”
知道这些人占起便宜来就没个完,还超不要脸的,说再多也没用,当天吃了早饭就跑了趟山里,两个时辰后回来手里就提了只兔子。
那野兔全身灰色,皮毛厚实,抓在手里沉甸甸的晃,他估摸了一下,少说也有六七斤。
质量很高。
宋家一家看到都很高兴。
宋母少见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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